一、案例背景
乙高校坐落在甲市中心城区的边缘,由于乙高校是省属公立高校,校本部及附属单位都是省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对象,平时与甲市各个行政机关较少发生业务来往。经上级审计机关授权,2023年甲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乙高校主要领导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。通过审前调查,审计团队很快摸清乙高校的基本特点:除校本部、东校区2个校区外,该校还有6家附属医院、4家校办企业,横跨教育、医疗、文化等多个行业。
二、案例正文
学校规模大,25个内设机构及14个学院均为报账单位没有实行独立核算,只有4家校办企业、医学院及6家附属医院为独立核算单位。这些独立核算单位有没有存在风险隐患?学校平时对这些独立核算单位是怎么管的,有没有管到位?内控制度是否完善?负责校办企业监管情况审计的第四小组认真记下L组长提出的疑点,思考下一个突破口在哪里。
三、发现异常,触碰盲区
第四小组的小Z是个刚入职的审计新手,她翻看乙高校的资料包,有点傻眼了,恹恹地望向小组长C主任:“乙高校建章立制很完善啊,资料包中仅‘制度建设’一项,就提供了涵盖高校管理17个方面310项制度文件。我们要怎么突破呢?”
C主任一边查看资料,一边对小Z说:“从提供的资料来看,是挺规范的。我们小组这次主要负责审计高校对校办企业的监管情况。”小Z发现2017年以来乙高校医学院附属医院只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11份相关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。一旁的C主任听到后眼前一亮:“这可能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,我们要对这4家企业来个大清理。重点关注企业的经济运行状态、经济往来,企业财务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效益性,企业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,企业经济风险管控,企业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中廉洁从业情况等等。这些都是校办国有企业,要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出现。”
四、疑点浮出,问题渐明
C主任和小Z认真查看了4家企业的经济业务与交易往来,剔除业务正常、风险较低的企业名单,在一遍又一遍的翻阅中,发现有一家丙企业较为特殊,它的注册经营地虽然是在校内,但实际经营办公都在离学校400多公里的省城,并在那里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丁企业,两个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同一个人——H社长,两个企业的会计人员都是同一个人——Y会计。
C主任和小Z随即梳理丙、丁企业的组织架构、人员信息、业务流程、会计电子流水账等资料,发现丙、丁企业账面存在报销业务招待费数额较大、大额借款长期挂账的情况。基于此前乙高校对校办企业监管比较宽松的情况,丙、丁企业这些费用报销、长期挂账处理是否存在问题?经营管理者是否有利益输送的行为?光看电子资料是查不出什么的,小Z立刻打电话让Y会计把近3年的会计凭证资料送到审计组。
小Z梳理清查了近3年丙、丁企业所有业务支出的会计凭证及经济往来的其他相关原始资料,发现3个疑点:①两家企业的大量业务招待费支出凭证仅附支出申请审批单及发票,涉及报销金额近20万元,未附接待清单或宴请清单等材料,其中部分支出内容为购买高档酒水、礼品,金额超5万元;②2020年至2023年6月期间,两个企业34次以“付社长借款”名义出借资金给H社长,涉及金额40余万元,支出审批单上均未载明具体业务内容,一般经由社长、财务主管、出纳人员经手和签批,加上2020年之前的借款,截至审计时借款余额高达70余万元;③除了业务借款之外,丁企业账面还挂列2022年至2023年6月期间借给H社长160余万元,借款事由不明。
五、千里之堤,毁于蚁穴
这些大额借款究竟是业务支出还是个人借款?H社长是不是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丙、丁企业的资金?带着疑问,C主任、小Z找来Y会计了解情况:“Y会计,对于丙、丁企业这两年报销给常务副社长私人汽车50多笔燃油费共计一万多元的记账,是否有报销依据?”Y会计支支吾吾,含糊回答道:“不……不清楚,这些汽车燃油费应该是常务副社长拿来报销的,社长也同意,具体报销事由我不太清楚。”
小Z看Y会计答不出来,继续发问:“丁企业现金购买香烟、茅台酒4万余元、送客户化妆品和电子产品1万余元等等,有没有对应的接待清单或者宴请清单?”“H社长70余万元的‘业务借款’又是怎么回事?”……在一个接一个问题面前,Y会计面色沉重,一言不发。
在交谈中,审计人员还了解到一点未掌握的情况,2017年上级部门检查时发现H社长在2017年之前曾违规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多次借入高息贷款,用于缓解丙企业当时经营困难的现状,贷款利率最高的一次超300%,致使学校投资利益受到损害。检查发现该问题后,学校立即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。2018年8月,H社长、丙企业与贷款人三方签订债务主体变更协议,将债务主体变更为H社长,由其偿还贷款高息部分130.66万元,对丙企业的账务进行了调整,并将三方协议上报学校,校方认为该事项已整改完毕。2019年2月,H社长又以个人暂时没有还款能力为由,与丁企业签订协议借款140万元,用于偿还H社长个人背负的贷款高息部分,但该项借款事宜未上报学校。随后丁企业陆陆续续借款165万元给H社长用于其偿还对外贷款本息,H社长至本次审计未归还。
六、查实定责,依法移送
问完Y会计的当天,C主任和小Z完成所有业务支出、借款支出、借款合同等审计资料的取证,复盘了丙、丁企业和H社长的违规违纪情况并向审计组组长、副组长等人汇报:一是H社长大额借用丁企业公款165万元长期未归还;二是H社长借用其他公款72.24万元长期未归还;三是丙、丁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销费用,涉及金额19.05万元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审计组经研究判定,H社长大额借用公款且长期未归还的行为,已涉嫌挪用公款罪,应移送甲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处理。丙、丁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销费用的行为,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虽然在审计组指出后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部收回,但该问题属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,仍应移送甲市纪委监委处理。乙高校履行对校办企业监管职责不到位,致使丙、丁企业“脱缰而行”,学校主要领导同志应负领导责任。
七、案例总结
审计组结合高校下属单位体制改革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情况,将调查重点聚焦在校办企业管理是否到位,相关单位有无理顺校企产权关系,相关人员有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,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问题,选取了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深入调查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敏锐性,发现校办企业监督管理问题。查询企事业单位转账记录追踪相关资金流向,检查资金审批程序是否合规,通过询问、检查、观察等审计程序发现问题,实行“疑点到人,人到疑点”,确保“审计一点,发现一片”,最终揭示了H社长等人违规报销、挪用公款等重大问题线索,促使高校加强内部监管,规范附属单位的运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