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4:虚设科研项目套取财政经费
审计发现:某高校教授将内容高度相似、核心技术指标略有改动的同一研究方案,同时或先后申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省重点研发计划等不同渠道的多个科研项目。项目获批后,该教授将同一篇学术论文、同一项专利在不同项目中重复列为核心成果进行结题验收,实质上以“一份投入”套取了“多份”财政科研经费。上述做法不符合违反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(一)项在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、弄虚作假的;……”违反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第三条第一款第(五)项 在申报课题、成果、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、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;……”。
审计建议:加强科研项目申报环节查重和承诺管理,严格结题验收成果核验,建立成果与项目关联机制,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。